|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
|
| 2009-02-03 13:58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发布文号】川商监(2008)11号
【发布日期】2009-02-01
【签发人】李维民
四川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打算的通知》(川治贿办〔2008〕8号)要求,现将省商务厅2008年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打算呈报领导小组。
一、2008年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
2008年省商务厅在抓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商务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大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使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年初,我们对全省商务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摸底,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助抓。各单位都把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到了党组(党委)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了责任制。
(二)认真部署,重点突出
今年我厅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做好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工作的安排〉的通知》(商机纪字〔2008〕5号)要求,把推进和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从“四个方面”重点突破:(1)以抓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分工不明确、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突破;(2)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跟踪等项工作,在有效监督方面取得突破;(3)以即将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突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在源头防治腐败举措上取得突破;(4)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强化服务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取得突破。
(三)注重宣传 强化教育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的,“要在全社会加快建设以质量为本、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互利共赢为主要内容的商业文化”要求,注重结合处室职责和商务业务管理工作,把筑牢思想防线教育作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商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大力开展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商务文化建设活动,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氛围。
二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行政办公会及机关全体干部会等大小会议,及时宣传贯彻中央和省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及新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的最新精神,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三是厅治贿办及时印发和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案件通报、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全面领会上级工作部署、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进一步端正了思想认识,克服了商业贿赂与己无关的思想,增强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四是利用我厅办公网“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登载反映全国、全省、商务部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以及全省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动态、经验和做法等,对全系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五是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集中观看《居安思危Ⅱ》、《马德落马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答题活动、征集“廉政书画”和组织参观“廉政作品”展览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
厅治贿办加强了对全省商务系统面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截至11月底共编发简报21期,挂网信息113条。
(四)狠抓源头,注重预防
一是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以依法行政、建章立制、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内容的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和履职意识。厅纪检监察机构先后派员参与了商务厅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招标、出国团组中介机构招标、厅办公大楼装修改造招标、四川省抗震救灾纪念章制作招标等重大投资及建设项目的招标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办事程序。继续开展了制度清理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审批和公示工作。再次对去年作风建设整顿活动以来制定的减少“办会、发文、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有关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加强了对全厅各处室开会、出国、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厅公众网上开设了网上咨询、投诉、机关作风调查评议等专栏。今年我厅还派出二个工作组,先后赴广安、南充、遂宁、雅安、德阳、绵阳、广元、绵竹、什邡等市县商务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四川省商务厅作风建设情况评议表》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对省商务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今年以来我厅结合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阶段性中心工作,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商务厅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四川省商务厅工作规则》、《四川省商务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商务厅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四川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则>的实施意见》等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商务厅效能建设要达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管理能力、服务大局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要求。
四是加大信访线索排查力度。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了重要信访、重要举报线索集体研究,未发生压案、错案和拖案的情况。未收到单位和个人上交的钱款。
(五)存在问题
全省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高,工作紧迫感还不够强;有的存在前紧后松的现象,有的在抓阶段性工作中不够细致,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工作措施和工作力度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需在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09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治贿工作
2009年,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治理商业贿赂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和具体工作分工,坚持和完善已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认真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商务部、省上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强化教育纳入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内容,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抓好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纪律条规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商贸发展环境
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我厅将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服务和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及等级认定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商务领域企业、单位及人员不良信用、不法行为档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黑名单”,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完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各商会、协会、学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的要求,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监管。
(四)狠抓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按照“阳光操作”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逐步推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等方式,规范审批行为,提升网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真正做到能公开的都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拍卖、典当等重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具体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审批、经办程序,坚决杜绝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搞串标、围标、高估冒算和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政府采购审批,规范专家评标行为,从制度上、程序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投资、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财务及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项目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跟踪问效问责。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